欢迎访问菲律宾在线签证门户网站。
外交部负责通过菲律宾驻外外交和领事服务岗位(FSPs)发放签证。移民局负责管理菲律宾的移民法律和规定。

请注意,电子签证并不意味着持有人将自动被准许进入菲律宾。外国公民进入菲律宾的准入是由入境口岸的移民当局决定的。


申请菲律宾签证要求申请人的护照在离开菲律宾日期之后还有效六个月。


菲律宾大使馆/领事馆仅接受电子护照和机读护照用于签证申请。非机读护照或手写护照将不被接受。签证官有权要求提供任何被认为必要的附加文件。

非移民签证
9(a)临时访客签证

9(a)临时访客签证适用于来菲律宾进行商务、旅游、医疗治疗、培训、参加会议、会谈以及研讨会/研讨班的访客。


最低要求:


  • 有效期至少超过在菲律宾停留期间的六个月的护照/旅行文件;
  • 填写完整的签证申请表;
  • 证明作为游客或商务人士的真实身份;
  • 确认的返程或继续前往下一个目的港口的机票。
9(a-3) - 医疗治疗访客

暂时来菲律宾进行医疗治疗或出于健康原因的外国人,包括他们的护送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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